廣東國和采購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醫(yī)療保險服務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擬對廣州市醫(yī)療保險服務中心聘請常年法律顧問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價人參加。有關事項如下:
一、 采購項目編號:1371-1940GDGH2257
二、 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醫(yī)療保險服務中心聘請常年法律顧問項目
三、 采購項目預算:人民幣15萬元/年,共人民幣45萬元。
四、 采購數量:1項
五、 項目內容及需求:
1. 項目內容:聘請常年法律顧問。
2. 簡要技術要求或采購項目的性質:詳細內容請參閱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購項目內容》。
3. 本項目為一個整體,報價人須對全部內容進行報價,不得分拆。
六、 報價人資格:
1. 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廣州市政府部門聘請常年法律顧問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guī)〔2017〕12號,具備下列條件并提供相關材料: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營業(yè)執(zhí)照(或執(zhí)業(yè)許可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2) 參加本項目采購的律師事務所,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成立的律師事務所,成立時間在3年以上,在廣州市設有常駐服務機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② 在廣州市的常駐服務機構應當有20名以上受聘律師,其中最少有5名具有10年以上執(zhí)業(yè)經驗的律師;(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③ 近3年內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門處罰或律師協會的行業(yè)處分。(提供承諾函原件)
(3) 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律師,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① 忠于憲法、遵守法律,政治素質高、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提供承諾函原件)
② 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近3年內沒有受過司法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或律師協會的行業(yè)處分;(提供承諾函原件)
③ 具有5年以上執(zhí)業(yè)經驗、專業(yè)能力較強;(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④ 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報價人,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報價。
3. 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報價人,不得再參加本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4.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5. 已購買本項目磋商文件。
備注:購買競爭性磋商文件及報名須知。
(1) 報價人購買競爭性磋商文件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① 營業(yè)執(zhí)照(或執(zhí)業(yè)許可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② 《購買文件登記表》(可在采購代理機構網站(sissjz.cn)下載中心點擊《購買文件登記表及賬戶信息(廣州)》下載)。
(2) 為提高工作效率,建議報價人通過“電匯轉賬”或“微信掃碼支付”等非現場方式購買磋商文件。報價人在完成支付后,需將上述購買文件所需資料及支付憑證(電匯底單或微信支付界面截圖)掃描發(fā)送到采購代理機構(郵箱:gdgh_zb@163.com),并與采購代理機構相關人員確認。賬戶信息及微信二維碼詳見《購買文件登記表及賬戶信息(廣州)》。
(3) 已購買文件的報價人,不代表通過資格性審查。
七、 符合資格的報價人應當在2019年11月28日起至2019年12月6日期間(工作日北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時,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廣東國和采購咨詢有限公司(詳細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先烈中路102號華盛大廈北塔18樓,建議采用電匯或微信支付)購買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價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八、 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19年12月9日14時30分
九、 提交響應文件地點:廣東國和采購咨詢有限公司會議室(詳細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先烈中路102號華盛大廈北塔18樓,接收響應文件時間為磋商截止時間前30分鐘)
十、 磋商時間:2019年12月9日14時30分
十一、 磋商地點:廣東國和采購咨詢有限公司會議室(廣州市越秀區(qū)先烈中路102號華盛大廈北塔18樓)
十二、 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3日止三個工作日。
十三、 聯系事項:
采購單位:廣州市醫(yī)療保險服務中心
地址:廣州市梅東路28號梅花村大廈
聯系人:楊博琳
電話:020-37654233
采購代理機構:廣東國和采購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先烈中路102號華盛大廈北塔18樓
聯系人:張小姐、黃小姐
電話:020-37625911
傳真:020-37625228
郵編:510075
采購項目聯系人:張小姐、黃小姐
電話:020-37625911
廣東國和采購咨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